「校园公告」桐庐县科技城未来学校防溺水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随着天气逐渐转热,防学生溺水安全工作已成为学校和家长关注的焦点。
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及节假日、上学放学等离开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为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配合学校共同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护,并严格做到:
1.时刻教育子女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增强其自身防护意识。
2.若在上学、放学过程中有经过江河边、湖边、水塘等危险区域的学生,每天上下学必须由家长接送,并教育孩子要安全通过,以免发生意外。
3.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三要”: 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在家长或长辈带领下游泳;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遇到同伴溺水时,要大声呼喊,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能盲目施救。
4.在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到公园划船,乘坐船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洗手、洗脚,尤其是乘坐小船时不要摇晃,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
5.家长要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管好自己的孩子,切勿有“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的产生。教育孩子相互监督,对于那些违反纪律,私自外出游泳或到渠边、河边、水坑边玩耍的同学,教育孩子要坚决抵制并劝阻,并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
6.行课期间,孩子到校后一般不得外出。如有特殊原因外出,必须经老师同意,履行请假手续,不得私自外出,准假后孩子离开校园期间,均由家长监护和管理。
各位家长,保障学生生命健康安全,是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恳请各位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在做好子女防溺水安全监管和教育的同时,还要加强交通、用电、防火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为他们营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特此告知!
审核: 余 文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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