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一学生被罚站后倒地身亡,广大教师要吸取这两点沉痛的教训
3月12日,河北邯郸市永年区明山学校初三学生魏某册,在上物理课期间被任课老师唐某某罚站后倒地身亡。
从网上流传的视频中可以看到,事情发生在3月12日,教室最后一排的一位男生正在被老师罚站,没一会他突然往后摔倒。摔下去的时候,可能发出的声音不小,身前多排同学都听到了声响,纷纷转头看去。这时,正在讲台上课的老师看上去没怎么动,在男生身边的几个同学上前查看情况时,他才走了过去,当看到倒地男生的腿不停的抖动时,又转回到了讲台边。
据学生家属称,当时老师让学生去叫班主任,随后叫来校医。家属质疑老师抢救不及时,“太冷漠”。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看了这条新闻,内心五味杂陈,为花季少年失去生命而惋惜,为这位任课教师在事发后的“淡定”而愠怒。
从这件事中,我们要吸取以下两点教训:
第一,教师绝对不能轻易使用“惩戒”方法教育学生。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八条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五)课后教导;
(六)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这位物理老师用“罚站”来惩戒学生,并无不当。这个惩戒方法,在“规定”中明确写出是允许的。学生在罚站过程中倒地身亡,也许跟学生身亡没有直接的联系。这样一说,好像这位物理老师对于孩子的意外并不负什么责任。
但话又说回来,孩子受到惩戒,心里肯定不舒服,而意外恰恰又出现在惩戒过程中。在这种情况下,家长硬要找其中的“因果关系”谁又能完全把这位物理老师“洗白”呢?
如果学生的意外,是他在座位上发生的,这责任这跟这位物理老师有瓜葛吗?
在这个“规则”中,虽然赋予了教师惩戒权利,但绝对不能轻易用。一来,惩戒的方法未必会产生好的效果;二来,如果在实施惩戒中,万一发生意外情况,会说不清楚的!
作为教师,应谨记:惩戒方法是下策,千万不能轻易用!
第二,教师对学生的生命安全要有高度的敏感性。
世界上最宝贵的是生命。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有时是极其坚强的,有时又极其脆弱。作为教师若发现学生在教室里身体发生了状况,千万要敏感,千万不能大意。
最佳的处理办法,就是第一时间,打医院的急救电话——120,让时间和生命赛跑,不能耽误分分秒秒。打完电话,再去向家长、班主任、校长、校医等人报告。
如果教师把工作做得这么细,这么好,时间仍没有跑过生命,这意外的责任是不会加到教师身上的。
这个事件中的物理老师,遇到学生意外,太麻木,太“淡定”,家长指责其太“冷漠”。其实,不一定是这位教师太“冷漠”,而是其反应太“迟钝”,没料到事情的严重性。
作为教师,要谨记:如果学生出现莫名的意外,切记第一时间打急救电话。若是把事情想得严重,小题大做了,也不是错。对保护生命,就要有这样的意识!
为了保护学生,也为了保护自己,广大教师们一定要吸取这两点沉痛的教训!
网站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