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举手7次求救被无视后身亡,这样的老师凭什么还能继续任职?
这样不负责任,罔顾生命,没有职业道德的人不该受到处罚吗?
类似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很多例,如那个有着帅气温暖笑容的高以翔,很多悲剧明明都可以避免发生,为什么不吸取教训呢?
首先来说,身为一个老师,关心学生和赋予孩子知识都是同等重要的,是老师的职责和义务!尤其是未成年人,老师更有监护的责任!
男孩在课堂上频繁举了7次手,我不理解身为一个老师,为什么如此冷漠? 是7次求救呀,可见他的身体是痛到了何种程度,明明有7次可以挽救他的机会,但凡你多个眼神,多句关心,而不是对孩子彻底视而不见,叫孩子趴在课桌上忍忍,下课后不把孩子的崩溃痛哭放在心上,就不至于会让孩子摔下楼梯,磕到后脑勺,就会避免悲剧的发生!男孩的爷爷也不会思念过度,含恨离世!
换位思考,如果是你的孩子,你还会这么无视吗?
最让人可恨的是,事情发生后,两年的时间中,学校的老师并没有一句致歉,学校的领导以不以为意,还让其老师继续任职班主任!这样不负责任,没有职业道德的人配吗?
这样的做法不会让其他家长寒心吗?别人还敢放心的把孩子交给你们教育吗?就连该学校的代理律师那种,“孩子并不是举手,只是在挠头的鬼话都能说出来,可见你平时放屁都是从嘴里出来的!”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没有尽到教育的职责,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后想说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愿男孩的家人也能早日走出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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