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男财经丨未经配偶同意,用卖房款炒股“血亏”!律师提示风险
【宅男财经丨律师面对面】近日,一起因婚内炒股亏损而导致夫妻财产分割的案件引发关注。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亏损达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法院审理认定,范某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侵害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在接受宅男财经采访时表示,对于该案件所涉房屋分割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同时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当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时,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杨保全指出,本案中范某的行为明显属于损害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相当于侵犯另外一方平等的财产支配权,此类具有伤害性的行为在法律和道德上都不应该予以支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财产的处分不是一人就可以为之,共同财产应该共同商量、共同处分,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杨保全说。(董湘依 余坤航 实习生:汤普誉)(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yukunhang@chinanew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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