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偷偷生下二胎,却意外去世,姐姐变卖两套房产将1岁弟弟送人
前几年有个著名大学的大学生女孩子,她的父母关系不好,为了肥水不流外人田,把两套房产都过户给了女儿,然而小美高考完爸爸妈妈却“破镜重圆”,重归于好,恩爱如初。而且感情升温,又生育了一个儿子。
心有不甘的爸妈,嘴上答应了,却还是在小美大三没实习前偷偷生下了孩子。小美回家都懵了,没想到爸爸妈妈竟然生下了弟弟,于是撂下狠话再也不回家,并且一刀两断,这简直就算在绑架自己的未来。父母现在也还年轻,还可以照顾弟弟,但是两套房产都在小美名下,于是商量是不是让小美将小套的房产还一套给弟弟,以便将来可以有经济基础,小美果断拒绝。本来就是童年不幸福美满的她,早就厌倦了这个家,于是一不做二不休离家出走断了联系。
生二宝之前是寻求过女儿意见的,已经大学的女儿,毫不犹豫的拒绝,可是还是怀上了的父母不愿意放弃新的生命,于是偷偷生下来了。女儿非常生气,不肯与父母一起生活,断绝了关系。女儿搬出去之后,父母希望与自己已经分离的女儿将小一点的房产还给自己给弟弟未来继承,女儿一口回绝。
转折点来了!父母意外出车祸去世。这个时候只能弟弟的舅舅帮忙照顾一个月,大姨照顾了一个月,都最终嫌麻烦,于是联系女孩,向女儿伸手要生活费,毕竟她有两套房产,而女孩还是一口回绝,最终狠心将弟弟送给了一对农村夫妇抚养,给了农村夫妇3000块钱。
最终女孩在贴上曝了自己的经历,反讽亲戚是觊觎自己的两套房产才照顾弟弟,自己并没有抚养弟弟的义务,而且带着拖油瓶自己没办法生活正常婚嫁。后来她将两套房产出售,在北京买了一套房并且结婚了。
结尾,首先,法律上来说,姐姐有没有抚养弟弟的义务,是有的!姐姐已经成年大学毕业而且有父母馈赠的两套房产属于有能力抚养未成年弟弟,属于第一监护人了,但是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遗弃罪。对于1岁的弟弟,她已经是最亲的人了。
这个故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小美有自己的道理,但是法律又其实是有抚养义务的。法律规定在双亲去世的情况下,有能力的兄和姐是有义务抚养未成年的弟弟或者妹妹的,很显然,大学毕业且有两套房产的姐姐是符合抚养条件的,而且是同父同母的亲姐弟。
你们怎么看待这个事情呢亲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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