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商标争夺,变味的元宇宙还是当初的Metaverse吗?
今年以来,元宇宙的概念在国内热炒。
依靠区块链技术的NFT俨然有成为下一个风口的趋势。
随着首届赛博·数字艺术节在北京成功举办,元宇宙被更多人认识,热度始终不减。
由此引发了众多互联网企业争相注册元宇宙商标。
“快手元宇宙”,“王者元宇宙”,“QQ元宇宙”,“奇遇元宇宙”等等。
这种商标注册的策略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商业竞争的防御手段。但对于某些互联网企业来说,或许真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元宇宙,Metaverse最初是在1992年,由美国科幻小说家尼奥·斯蒂文森在他的《雪崩》中提出的。
Metaverse是一个存在于现有社会中的虚拟平行世界。
某种意义上来说,Metaverse就是第二个社会。
事实上,在幻想小说中,这种类似Metaverse的设定并不少见。
电影《头号玩家》中所呈现的虚拟世界就可以看做是Metaverse。
但长久以来,Metaverse只会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中。依据现有科技,根本无法实现这种虚拟想象。
随着区块链、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3D全息投影等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人们似乎看到了Metaverse的雏形。
但客观地来说,以如今现有的技术水平,想要实现《雪崩》或者《头号玩家》中那样拥有完整社会属性的元宇宙,依然非常困难。
不过,业内普遍认为元宇宙是下一代互联网的具象形式。
对于腾讯、字节跳动、快手这种以社交娱乐起家的互联网公司来说,元宇宙相当重要。
这是一片未来的新兴战场。
能否在这个战场上站稳脚跟,直接关系着这些互联网公司能活多久。
不过,当前对于元宇宙,整个行业都还处于探索阶段。
谁也说不清未来的互联网到底会如何发展!
然而,真正的Metaverse在理念上是一个连接众多用户的全球社区。置身于Metaverse中,虽然体验完全不同,但所涉及的虚拟行业却是方方面面。
构建一个Metaverse,即使是在不大的范围内,也绝不是一两家企业所能办到的。
这种以企业命名的元宇宙绝不是真正的元宇宙。
更何况企业自身的经营范围有限,根本不可能兼顾庞大的虚拟世界的方方面面。
如果仅仅只是在某一方面构筑的虚拟世界,根本不能称之为元宇宙。
最终的结果就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借助最新的技术并不难,最大的困难其实在于如何统筹协调各个行业?
在于怎样能让各个企业协调共享资源,共同构筑Metaverse。
在大数据的时代,数据就是互联网企业的命脉。
拥有了独一无二的数据,就变相地拥有了垄断的实力。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拥有更为强大的盈利能力。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Metaverse的构建要求和发展理念是完全共享共生的。
这与互联网企业自身的特点是冲突的。
虽然从长远来看,Metaverse的盈利能力完全不亚于现实世界。但想要达到真正理想的Metaverse,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这种跨世纪的浩大工程,也不是依靠企业自身能够统筹协调合作的。
如今这种变味的元宇宙,不是我们想象中真正的Metave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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