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发生一起事件,位置在新乡,女业主开心的去物业领的新房钥匙
近日,河南新乡一女业主开心的去物业领自己的新房钥匙,没想到物业还要求她把明年的物业费预交了才能给钥匙,女业主提出质疑,物业居然直接表示:有意见的话,等明年再领钥匙也可以。
女业主被这个工作人员气得吐血,今年的物业费交过了不给钥匙,还得把明年的预交了才行?最让人我无语的是,当女业主表示这样做不合适时,物业给的理由却让人觉得好笑。
物业工作人员说,我们物业已经提前进入了服务,所以才收取明年的物业费。可笑吧?真是第一次听到这么奇怪的理由,你怎么不说把未来十年的服务都进入了?
见女业主一直争辩,工作人员好不耐烦地抛出一句,如果有意见,今年可以不领钥匙,等明年再领。岂有这样的道理?今年教的物业费白交了?自己花钱买的房,钥匙还有被他人扣住的道理?
物业是什么?换做古代,就是管家,帮主人处理各种事务的佣人。现在时代变了,物业成了一个服务企业,要服务整个小区的业主。既然是服务机构,那颐指气使的对待业主,是不是太说不过去了点?
业主花钱是请物业来服务的,不是请过来约束自己的。
按照习惯,我们去消费时都是等服务结束了再买单。但在生活中很多地方,我们也慢慢习惯了预支,比如物业,大家都是预付当年一年的物业费,先给钱,后享受。其实这倒也可以理解,毕竟物业管理这么大一个小区,各种开支确实不小。但是明年的物业费也要预交了,是不是就有点太过分了?
当一个服务团体,失去了服务价值,那它的存在就会变得没有意义。正是因为有些物业的胡作非为,现在很多小区都实施业主自主管理的办法,难道其他物业就没有危急感吗?
物业的缴费方式应该以合同约定为准,不是物业想怎么收就怎么收的。而物业仅因为业主明年的物业费不愿意预交,就扣下业主的新房钥匙,已经存在违法行为,建议通过维权渠道处理。
新房刚交付,还没来得及住,就要跟物业维权,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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