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10月9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平阳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平阳法院办结的首例具备个人破产实质功能和相当程序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该案件为全国首例个人破产性质案件已于9月27日,在平阳法院签发对蔡某的行为限制令,并终结对蔡某在本次清理所涉案件中的执行,顺利办结,该案也意味着我国迄今为止仅将企业法人纳入适用破产法的主体,未设立自然人破产制度的时期已经过去,以信用为基石,破产法的完善,那么, 实行个人破产制度有何法律意义?下面跟着大律师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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