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企业与普通有限责任企业的不同之处
在现实生活中,各位会遇见成百上千的有限责任企业,一听说企业,各位会不由自主的的肯定企业的员工肯定不止有一个人。但事实上的确有一人有限责任企业,比如说某某工作室。下边我为各位所带来的一人有限责任企业与普通有限责任企业的不同之处相关内容,跟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人有限责任企业也简称为“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企业”,指的是由一个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企业的所有 出资的有限责任企业,组织架构较为简单。
中国《公司法》明文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企业。一人有限责任企业和有限公司的差别该一人有限责任企业无法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企业。一人有限责任企业不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企业理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企业的股东无法证明企业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的财产的,理应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各国企业立法里,股份有限公司里必须要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分别掌管意思决策权.业务执行权及监督权,利用以上所述三权力机关分立所形成的制约,进而实现企业内部自治监督的目的性。与此同时也在一定的程度上避免企业经营者有可能滥用企业职权的现象。
上文便是我为各位所带来一人有限责任企业与普通有限责任企业的不同之处的所有内容。唯有各位认真了解了一人有限责任企业与普通有限责任企业的不同之处,各位才可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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