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立一名儿童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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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民政部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其中指出,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落实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定要求,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立一名儿童主任,优先由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或村(社区)妇联主席兼任,儿童数量较多的村(社区)要增设补充儿童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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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民政部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其中指出,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落实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定要求,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立一名儿童主任,优先由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或村(社区)妇联主席兼任,儿童数量较多的村(社区)要增设补充儿童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