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女主睡在我家床案一审判决 判决结果是什么?
此前, 电视剧女主睡在我家床案 曾引发公众关注。据媒体消息,日前,宁波慈溪市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两部电视剧的出品方赔偿林女士财产损失、房屋占有费等40余万元,驳回原告以 拍摄、播出房屋场景的行为侵犯隐私权 提出的赔偿200万元的诉讼请求。
电视剧女主睡在我家床案一审判决
据媒体此前报道,杭州林女士(化名)在刷剧时发现电视剧的取景地竟是自己位于宁波、一直空置的别墅。据清点,该剧涉及其别墅的镜头有60余处,包括主卧、餐厅、厨房、地下室、楼梯等。屋内设施还有多处损坏,包括玻璃破裂、地毯污渍、电梯损坏、家具磨损等。
2019年11月,林女士向法院起诉电视剧出品方 宁波影视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物业公司、播放平台。去年3月第一次开庭时,林女士得知另一部连续剧《大约是爱》也在她家别墅拍摄。去年12月,该案在追加被告后再次开庭。
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本案中两部电视剧的出品公司未经房屋所有权人林女士同意进入案涉房屋拍摄并造成房屋及屋内物品损害,应支付相应的占用使用费并赔偿相应损失。经第三方公司评估,房屋装修及物品等损失认定合计35万余元,法院判决由两部电视剧出品方各承担一半。另根据拍摄时长,判定出品方各支付房屋占用费2.88万元、1.85万元。
对于剧组进入案涉房屋拍摄电视剧的行为以及电视剧制作完成后授权播放中对案涉房屋场景公开的行为是否侵犯原告隐私权,法院认为,该房屋空间布局、装饰装修、物品摆放等呈现的特征信息不能直接认定为原告的隐私。
法院认定,物业公司为两部电视剧剧组开门,准许其在房屋内拍摄,并收取《大约是爱》剧组的场地租赁费和赔偿费用,为剧组的侵权行为提供帮助,应对两部电视剧出品方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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