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绝春节带电脑回家工作被开除,法院认定公司该行为违法
小张系某咨询公司的软件工程师,工作4年后却莫名地被公司开除了。在开除通知中,公司列举了他的“罪状”:恶意拒绝执行以及恶意拖延公司安排的劳动任务、恶意违反公司制定的劳动时间规定。原来,2019年春节前,公司以小张负责维护的客户可能需要应急服务为由,通知他携带电脑回家过年,遭到拒绝。

更令公司不满的是,小张春节休了27天假,在这期间拒绝联系、上演“失联”。小张则认为,春节假期自己要陪伴家人,没有义务工作,并且27天系正当假期,包括春节假期11天,加上调休12天以及2个周末。
如此被开除,忿忿不平的小张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9.4万元以及加班工资等费用,获得支持。对此不认可的公司又将小张告上法庭,要求判决公司无需支付该赔偿金。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提出的三项违规行为,是否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针对春节拒绝携带电脑一事,现实中确实存在工作有突发状况需要处理的情形,原告该要求并无不妥,但被告处于休假状态,不具有向原告提供劳动的义务,故其拒绝携带电脑不属于恶意拒绝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何况,27天的休假亦出于正当手续与流程,并非原告主张的“失联”状态。
近日,上海浦东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应支付劳动者赔偿金19.4万元。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后被驳回,目前判决已经生效。(上海浦东法院)
虽然当事人得到了赔偿,但我真心觉得他不适合从事软件行业。我也很反感“996”,“007”的工作模式,但这种过节回家携带电脑,有时候需要远程工作,很多程序员都经历过,尤其是互联网行业有时候更是24小时随时待命。

“996”,“007”可以通过招人解决问题,所以我反感。但这种节假日偶尔需要远程支持的工作,是没办法通过招人来解决的。这样的工作更像一种责任心,公司把项目交给我们负责,一是一种信任,二是一种认可。
程序员的成就感是什么?每个人的答案都不一样,我认为最大的成就感就是,我们写的软件被成千上万人使用,被大家认可。很多软件都是365日不间断的在运行着,如果每个人节假日都拒绝提供工作支持,这样的软件谁会要?
我们一直提倡工匠精神,羡慕德国人的严谨,其实在软件行业同样需要这种工匠精神,甚至更为重要。每一款成功的软件都需要我们精雕细琢,不仅在日常工作中,甚至在非日常工作中,有的东西交给我们负责,我觉得有必要去做好、维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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