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不得排斥和歧视现金支付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央行:不得排斥和歧视现金支付
12月15日下午,央行就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有关事项发布公告(2020第18号公告),再次重申: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公告称,消费及支付方式创新要坚持有利于畅通支付流通环境、有利于保障民生、有利于提升公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得采取歧视性或非便利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造成 “数字鸿沟”。
公告还称,鼓励支付方式和谐发展。现金在保障公众支付权利、促进文化传播及在极端情况下稳定公众预期等方面具备不可替代的优势。非现金支付是在现金基础上的发展。二者兼容共生,和谐发展。
央行指出,经过近几年的宣传整治,拒收现金问题总体得到缓解,但仍有一些商户、机构等主体对自身在现金收付中的责任和义务存在不同程度的认识误区和偏差,或者基于成本控制、用户体验等原因,存在不愿意收取现金等现象。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对现金收付环境又产生了新的影响,拒收现金问题有所反弹。
近年来,金融改革开放进程明显加快,中国银保监会在2018年和2019年相继发布了27条、34项开放新举措。2019年7月,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发布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其中一条即是“支持外资全资设立或参股货币经纪公司”。
2005年至2010年,原银监会先后批准了5家货币经纪公司。随后10年间,一直未有新的货币经纪公司获得牌照。
“上田八目货币经纪公司获批筹建,也是中国银保监会、北京银保监局全力支持北京打造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的一项重要成果。”吴静春说。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霍学文称,作为全国首家外商独资货币经纪公司和北京市第二家货币经纪公司,上田八目货币经纪公司在京落地是北京坚定不移推动金融扩大开放进程的生动缩影。
货币市场主要交易一年期以内的债务工具,它是一个开放的金融市场,但是能够进入货币市场筹资的只限于资本雄厚、信誉显著的借款人,如财政部、各级政府机构、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少数著名的大公司、货币市场的中介参加者,包括证券交易公司和货币经纪人公司。
发展货币市场,引进货币经纪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成熟的货币市场,缺少货币经纪的中介作用是难以想象的。想要了解更多货币经纪行业专业分析请点击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出版的《2020-2025年货币经纪行业市场深度分析及发展策略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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