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证明户口本时妻子未经丈夫同意私自让子女随母姓合法吗?
我刚给宝宝办了出生证。我当时也发现这个问题——
宝宝出生姓名决定权不是夫妻双方的,而是母亲的。
先说说我办出生证明需要哪些材料吧。
因为是在建档定点医院办理,所以中间可能省了很多在建档和定点时候已经提交过的证明,比如结婚证,准生证(现在好像叫生育登记证明)。
我当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只有宝宝的父母亲双方有效身份证明、办理出生证明信息登记表(拟取的宝宝姓名就在这里,同时这里需要夫妻双方的签名)。
最重要的,是出生证明原则上必须母亲去办理,如果父亲去办理,必须由母亲另外出具一份签字捺手印的《委托书》,委托父亲办理!
这就说明,出生证上面的信息,母亲有最后决定权!
巧的是,我家宝宝也是随母姓,我去窗口办出生证明的时候,工作人员甚至不问我是不是父亲本人,也不知道看不看我的身份证跟我本人是否对应。
我当时就在想,如果我是冒名顶替的“父亲”呢?
可能也是不容易发现的。
所以,在宝宝取名这个问题上,如果母亲有点心机,几乎可以“一手遮天”。
当然,这中间会涉及一些法律问题,比如伪造父亲签名等。不过这些问题应该不会成为决定孩子姓氏的关键问题。
毕竟《婚姻法》和即将实施的《民法典》规定: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如果出生证办出来了,上面的信息是不能更改的!
此后父亲如果想把孩子姓改回来,在没有母亲的同意情况下,几乎是不可能的。
即使以离婚相威胁!
根据《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恢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所以,即使是母亲私自决定宝宝出生证上的姓名,也并不违法。
不过,也仅此一次机会了。因为,如果出生证和户口本上名字随了父姓,根据上面的规定,想再改回母姓,没有父亲的同意,也很难做到。
你觉得母亲私自让孩子随母姓合法吗?
2020-10-06 PK进行中 492人- 1. 母亲有决定权。 53%
- 2. 应该兼顾父亲的意见和权利。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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