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11月1日起,教育部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原标题:注意!11月1日起,教育部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9月17日,教育部宣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方便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和生活,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原文如下:

http://www.moe.gov.cn/jyb_xxgk/s5743/s5744/A20/202009/t20200917_488440.html
英才小编提醒大家:按照教育部通知精神:访问学者或博士后需要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可以通过以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来认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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