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当证据,内容要相对清晰完整——上海热线新闻频道
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简称《决定》),今后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让很多网友忧心的是,这些作为证据的聊天记录真伪如何确定?又怎么证明言论是本人发布的?对此,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葛绍山告诉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在现实的司法判例中,对于电子证据作为定案的裁判,已经有了大量的判例。
根据《决定》,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和电子文件: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近年来,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陆续出现了以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进行裁判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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