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造谣成本太低
在当今这个互联网时代里,中国人简直是“无网不成生活”!当现代人习惯了每一天海量信息的冲刷和刺激后,即使一会儿不看手机,都会感觉如坐针毡,就好像缺少了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网络,甚至为网上的信息亦痴亦狂!就如网上很多名人明星的八卦事件,如王思聪的撩妹事件,林生斌再婚事件,吴亦凡的选妃事件……时间再远一点的,就有2019年的高以翔事件。而网络媒体在对待这些事情上,各持看法,褒贬不一,立场不同,也就产生了无数种说法和争议。
那么信息仅是给受众提供娱乐和茶余饭后谈资的吗?显然不是。很多新闻媒体或社交平台都深谙一个规则:信息若不能产生价值,那也只是一堆垃圾数据!那么要使信息产生价值,其中最大的因素又是什么?无疑就是流量!
无流量就收益不达,多媒体上所有信息都是追求点击率,完读率和暴发力的,媒体的创作不可能不食人间烟灰,信息要变现,才能长久生存下去,而完成这些的前提,就是必须满足读者的好奇心,迎合某些人内心的特殊需求。
也正因为如此,近年来互联网上出现的造谣和作假事件,才会繁花似锦地发展起来,这就满足了很多点击者的猎奇心理和特殊需求,从而刺激了肮脏不法流量的流通!互联网造谣的成本太低,甚至只要是键盘侠们躲在屏幕后面,人家就会一辈子都找不到,也查不到这些人的身份信息。除非是这个人触及了刑法,被公安机关传唤,或被当事人举报或状告了,才有可能受到应有的惩罚。
但即使是在一个法律越来越昌明的时代,网络上也有大批水军和黑子,在为其背后的金主或团体而铤而走险,不顾道德在网上大行其道,日夜造谣惑众,消费和捆绑他人,无事生非抹黑他人,捏造不存在的事件以达到某种目的——简而言之,就是利用虚假不实的信息,打击,中伤及危害他人,毁人声誉和清白!
信息可以用于产生价值,但自媒体们必须讲究法律和道义,不是所有流量来源都是合法合理的,自媒体必须对自己所发布的信息负责到底!
同时,为了净化网络环境,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当面对互联网的各类造谣作假行为时,无论是作为当事人或旁观者,我们都有必要采取一定的手段,对这种丑恶现象进行遏制或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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