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了所谓的孝心,把家搅得乱七八糟
在故乡,有一个姓朱的邻居,家里有四个儿子。
儿子们各自成家后,各自的经济条件自然不同,其中条件最不好的,是老二,因为他离了婚又再婚,这个过程中很是花了一些钱。条件最好的,是老三,据说开办补课班很是赚了一些钱。
人,钱多了想法就多,有一天,这个老三忽发孝心,想要在当地给其父母买一套房子,但房产证不想写他的名字(据说为了将来他再买第二套房子方便),但又怕写了父亲名字将来父母不在了哥哥弟弟们跟他争这个所谓的财产,于是他两口子一合计,计上心来。
老三先跟父母合计后,召集了哥哥弟弟们,要求他们签订一个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全体承认这个楼房是他出资以父母名义买的,将来父母不在了,都得承认是他的财产,任何人不得争抢。
这样的事情做出来,他非但没有觉得丝毫不妥,还美其名曰,这样做是为了防备二婚的嫂子将来抢夺。要说的是,为什么嫂子二婚就有抢夺他父母财产的可能?既然怕二嫂,为什么又拉着大哥弟弟们一起签约?
看见过无数有钱人,听说过无数财产纷争,这样毫无缘由的提防同胞手足,真的是第一次听说,这所谓的条约签下去,我想不出置同胞情,置人性于何地???难道忘记了,落地为兄弟,要记得骨肉亲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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