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原判!86万彩礼;案二审宣判,女方不服:以后不敢谈恋爱了,人财两空
分手本来只是两个人的事情,从来没有哪两个人的分手会闹得这样轰轰烈烈,全网皆知,而徐女士和其男朋友俞先生的分手就惊动了整个网络。两个人分手后,俞先生向招远市人民法院起诉了徐女士,而法院一审判决徐女士返还恋爱期间俞先生为她所花的86万,法院同意俞先生的观点,认为这是俞先生以结婚目的花的彩礼。
分手后还被要求返还86万,徐女士自然不愿意,所以她又上诉到了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徐女士的意思,这些钱都是俞先生主动为她花的,不管是之前给她的红包还是给她购买的宝马车,都是俞先生主动的,而不是她要求的,所以她根本就不应该还钱。并且如果她还钱了,对社会的影响将会非常不好,以后还有可能会有人做出类似的事情。那么法院真的认同徐女士的观点吗?现在二审判决也下来了,徐女士现在依然输了,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在二审的时候,俞先生提供了一个新的证据材料,这个证据是两个人的聊天记录,在聊天记录里显示俞先生在与徐女士聊天的时候,有称她的母亲为丈母娘,并且还说跟丈母娘见面给个红包,以后提亲要准备更大的红包。而法院见到两个人之间这样的聊天记录后,就认为俞先生是以结婚为目的和徐女士谈恋爱的。
在法院看来,如果两个人之间表达爱意,一般都不会有这么大红包,而俞先生在与徐女士交往的时候,每次的红包都是数千元,最高都给她转账十一万,所以这并不是普通表达爱意的红包。但是徐女士并不这样认为,她觉得每个人的经济能力不一样,对于红包大小的定义就会不一样,如果对方有钱,可能给的红包就会大一点,若是没钱,红包给的就会小一点。
而据事件的另一主角俞先生说,他在恋爱期间为徐女士所花的钱远远不止这些,都已经达到了一百多万甚至快到两百万了,而他要求返还的只是他为徐女士花费的一部分,但仅仅就是这一部分,徐女士也不愿意还钱,她认为二审对她非常不公平,所以她还会继续申诉。
现在二审判决之后,很多人都说徐女士比较贪财,说她喜欢钱,所以徐女士认为这对她的影响非常大,她说自己以后都不敢轻易谈恋爱了。其实有些事情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那么这件事网友是什么样的看法?有很多得知二审判决的网友,都是支持法院的。
其实说到喜欢钱,每个人都喜欢钱,但是喜欢钱也要分得清什么东西该是自己的,什么东西不该是自己的,而对于谈恋爱这件事也是一样的,有些女生可能会觉得两个人在一起生活,男方会女方花点钱是应该的,但是也有女生并不是这样想。不管婚姻还是恋爱的,恋爱的双方都是平等的,当男方为女方花这么多钱,女方没有为男方花同样多的钱,那么这种感情若是没有金钱作为基础,还会不会存在呢?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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