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审计局出台加强县(区)审计业务工作十条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领导,近日,攀枝花市审计局制定印发《加强县(区)审计业务工作十条措施》,全力推动县(区)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十条措施》包括,统筹做好审计项目。全市审计机关每年开展1—2个“上审下”审计项目和“上下联动”审计项目。“上下联动”审计项目,由市局牵头统一开展数据采集分析,形成数据分析报告,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各县(区)局按照全市统一的审计工作方案,自行组织实施审计。每年各县(区)局必须报送1个审计项目参加全市优秀审计项目评选。
《十条措施》包括,统筹做好科研和信息工作。市局统一向各县(区)审计局下达年度科研课题和调研文章目标任务,组织指导课题文章开题、结题工作。县(区)局每季度至少向市局报送审计信息1篇,由市局整理汇编后形成县(区)审计动态印发县(区)党委、政府。
《十条措施》包括,统筹做好业务培训和外出考察学习。制定全市审计机关“一月一培训”计划和年度外出培训计划,组织全市审计人员按时开展业务培训。由市局领导或相关科(室)负责人带队,组织有关县(区)局到审计厅、先进市(州)及县(区)审计局开展学习考察。
《十条措施》包括,统筹做好联系指导和工作汇报。建立市审计局联系指导县(区)审计局制度,每1名班子成员和市局相关科(室)对口联系1个县(区)局,每年到对口联系县(区)局开展调研和现场指导不少于2次。市局每半年组织召开1次县(区)审计局业务工作汇报会,全面掌握各县(区)审计局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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